42歲母親誕女後16天後把自己的初生女兒拋下天橋,早前承認殺嬰罪,並稱感到非常自責。案件今(5日)在高等法院判刑,法官杜麗冰形容事件是悲劇,並透露女被告一直要照顧母親,至去年才誕下孩子,但懷孕期間又遇上疫情,令她難得到支援。又因女兒早產而體重過輕,被告更為自責。杜官形容,嬰兒誕生可以是快樂泉源,但對某些人卻是惡夢,形容本案是悲劇,接受報告建議,判被告接受感化兩年。

杜官又稱,對被告在求情信稱希望將來會當義工,與其他婦女分享經歷感到鼓舞,希望她可作其他女性的守護天使,告訴她們並不孤單,也希望當父親的,要多留意孕婦的情況,非只會叫妻子別擔心。

被告梁嘉儀(42歲,秘書),承認於2022年3月4日在荃灣青山公路的行人天橋,因故意作為而將嬰兒從天橋拋下,導致並不足12個月大的嬰兒死亡。辯方早前求情指,被告事後感到自責,這件事對被告已是懲罰。

42歲母親誕女後16天後把自己的初生女兒拋下天橋,早前承認殺嬰罪,並稱感到非常自責。案件今(5日)在高等法院判刑,法官杜麗冰形容事件是悲劇,並透露女被告一直要照顧母親,至去年才誕下孩子,但懷孕期間又遇上疫情,令她難得到支援。又因女兒早產而體重過輕,被告更為自責。杜官形容,嬰兒誕生可以是快樂泉源,但對某些人卻是惡夢,形容本案是悲劇,接受報告建議,判被告接受感化兩年。

杜官又稱,對被告在求情信稱希望將來會當義工,與其他婦女分享經歷感到鼓舞,希望她可作其他女性的守護天使,告訴她們並不孤單,也希望當父親的,要多留意孕婦的情況,非只會叫妻子別擔心。

被告梁嘉儀(42歲,秘書),承認於2022年3月4日在荃灣青山公路的行人天橋,因故意作為而將嬰兒從天橋拋下,導致並不足12個月大的嬰兒死亡。辯方早前求情指,被告事後感到自責,這件事對被告已是懲罰。

 

42歲母親誕女後16天後把自己的初生女兒拋下天橋,早前承認殺嬰罪,並稱感到非常自責。案件今(5日)在高等法院判刑,法官杜麗冰形容事件是悲劇,並透露女被告一直要照顧母親,至去年才誕下孩子,但懷孕期間又遇上疫情,令她難得到支援。又因女兒早產而體重過輕,被告更為自責。杜官形容,嬰兒誕生可以是快樂泉源,但對某些人卻是惡夢,形容本案是悲劇,接受報告建議,判被告接受感化兩年。

杜官又稱,對被告在求情信稱希望將來會當義工,與其他婦女分享經歷感到鼓舞,希望她可作其他女性的守護天使,告訴她們並不孤單,也希望當父親的,要多留意孕婦的情況,非只會叫妻子別擔心。

被告梁嘉儀(42歲,秘書),承認於2022年3月4日在荃灣青山公路的行人天橋,因故意作為而將嬰兒從天橋拋下,導致並不足12個月大的嬰兒死亡。辯方早前求情指,被告事後感到自責,這件事對被告已是懲罰。

42歲母親誕女後16天後把自己的初生女兒拋下天橋,早前承認殺嬰罪,並稱感到非常自責。案件今(5日)在高等法院判刑,法官杜麗冰形容事件是悲劇,並透露女被告一直要照顧母親,至去年才誕下孩子,但懷孕期間又遇上疫情,令她難得到支援。又因女兒早產而體重過輕,被告更為自責。杜官形容,嬰兒誕生可以是快樂泉源,但對某些人卻是惡夢,形容本案是悲劇,接受報告建議,判被告接受感化兩年。

杜官又稱,對被告在求情信稱希望將來會當義工,與其他婦女分享經歷感到鼓舞,希望她可作其他女性的守護天使,告訴她們並不孤單,也希望當父親的,要多留意孕婦的情況,非只會叫妻子別擔心。

被告梁嘉儀(42歲,秘書),承認於2022年3月4日在荃灣青山公路的行人天橋,因故意作為而將嬰兒從天橋拋下,導致並不足12個月大的嬰兒死亡。辯方早前求情指,被告事後感到自責,這件事對被告已是懲罰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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